2025年6月16日 星期一

桃園市立慈文國民中學113學年度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組織章程

 

桃園市立慈文國民中學113學年度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組織章程

一、依 據:本校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 的:加強交通安全教育,以確保學生安全,促進交通秩序和提升交通道德。

三、組織與職掌:

職 稱

原工作職稱

姓 名

工 作 職 掌

主任委員

代理校長

劉美君

綜理本校交通安全教育之一切有關事宜。

顧問

交通導護志工隊

隊長

萬覺英

襄助主任委員處理各項事宜

副主任委員

學務主任

劉建宏

負責本校交通安全之協調及執行

副主任委員

教務主任

張詠渝

協助各處室組配合執行有關各項教學活動,

督導實踐考核。

副主任委員

總務主任

張景惠

協助推行兼提供意見以改進交通安全教育,

促使預期目標圓滿達成。

副主任委員

輔導主任

李萍薇

協助推行兼提供意見以改進交通安全教育,

促使預期目標圓滿達成。

執行秘書

生教組長

張珮怡

負責執行各項交通安全宣導政策。

委員

生教副組長

劉至正

辦理學生有關交通安全各項競賽。

委員

生教組行政助理

洪寶珠

負責「交通安全事故之處理」宣導。

委員

9年級級任導師

黃鼎強

協辦學生有關交通安全各項宣導活動。

委員

8年級級任導師

王心怡

協辦學生有關交通安全各項宣導活動。

委員

7年級級任導師

張珮綺

協辦學生有關交通安全各項宣導活動。

四、任 務:

(一)審定本校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二)充實交通安全教育各項教學設備。

(三)督導交通安全教育各項教學活動之推動。

(四)協調各科教學活動配合事宜。

(五)協助解決交通安全教育有關疑難問題。

(六)執行本會各項決議事項。

(七)有關交通安全教育事項之檢討改進。

五、會議時間:每學年結束前召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議。

六、本組織章程經學務處會議討論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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