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慈文國民中學 113 學年度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一、依據
1. 部頒國民中小學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2. 本校校務發展計畫。
二、 目標
1.增進學生交通知識、培養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維護交通秩序的習慣。
2.防範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以確保學生安全。
3.從學生個人做起,再影響家庭、社會,以提昇全民交通安全觀念。
三、 實施原則:
1. 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
2. 召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
3. 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行事曆中。
4. 交通安全教育落實教學。
5. 設置交通安全教育網站資源。
6. 將交通安全教育議題納入集會討論提綱。
7. 交通安全藝文競賽實施。
8. 交通志工招募、編組及工作分配。
9. 組訓交通服務隊。
10.導護老師編組及工作分配。
11.愛心服務站之實施。
四、實施辦法
項目 |
具體作法 |
相關人員 |
組織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 |
1.
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各處事主任及年級導師代表為委員。 2.
每學年召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檢討工作情形。 3.
審核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辦法、措施及考核績效等。 4.
不定期召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議。 |
校長暨 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 委員 |
糾察隊編組與訓練 |
1.
由各班導師推派學生報名參加,學務處篩選並培訓糾察隊隊員。 2.
學務處每週五午休時間進行糾察隊組訓。 |
學務處 各班導師 |
導護輪值 與交通志工編組 |
1.
鄰近交通路口設置交通導護志工,於上放學時間進行交通導護維護學生安全。 2.
交通導護志工隊進行分組排班,並遴選一名志工隊長協助相關事務。 |
學務處 導護志工 |
交通安全 教育教學 |
1.
生教組製作交通安全電子宣導海報,下課時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相關宣導。 2.
配合時事加強宣導交通安全。 3.
交通安全融入相關科目進行教學。 4.
安排教師交通安全教育研習。 5.
安排全校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導。 |
教務處 學務處 |
成立愛心服務站 |
拜訪學區內鄰近之商店,建立愛心服務站,協助關心學生上下學安全。 |
學務處 |
校內藝文活動 |
交通安全海報製作競賽。 |
學務處 |
校園汽機車停放規 劃 |
規劃汽車、機車停車區,並在校門口設置警衛對進入車輛進行管理。 |
總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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